您现在的位置:山东一友信息科技用友官网 > 聚焦我们 > 行业资讯 > >物品作为存货来出租,该怎么处理?
来源:济南用友软件发布日期2018-08-05 11:23浏览:| 产品版本: | 605-用友T6-企业管理软件V3.3 | 济南用友: | T6系列 |
| 产品模块: | 山东用友软件 提交时间: | 2012-06-12 | |
| 问题现象: | 启用供应链模块,某些存货时常会出租给其他公司使用,此业务在软件中怎么处理? | ||
| 原因分析: |
物品作为存货来处理,不涉及折旧,只涉及到出租时与物品收回时的成本问题。分析可以按照这样的流程来处理:物品出租——租金收回——出租物收回——成本的处理 | ||
| 解决方案: |
处理步骤: 1)物品出租。设置一个虚拟仓库,将此存货从正常仓调拨到虚拟仓; 2)租金收回。a、在总账中直接填制凭证,为了便于查看租金收回的情况,我们可以通过设置备查科目来进行查询;b、填制其他收款单;c、填制具有应税劳务的销售发票,税率为0. (注:因租金收回时,我们需要缴纳5%的营业税,所以我们还需要在总账中填制一张凭证) 3)出租物收回。将此存货再次从虚拟仓调拨到正常仓; 4)成本的处理。若出租物收回时,市场价下降了200元,那么我们就可以填制一张入库调整单来调整其结存金额(即:结存金额减少200元),下次再出租此存货时,就按照调整后的结存金额来处理。 | ||